苗志舜琢磨了一会,还是开口问了:“阿珑,你原本不是要当卧底的吗,怎么现在跟帮派做起买卖来了?”
“你就不怕内部调查科和反贪署查你吗?”
苗志舜这话一说,陈家驹、马军他们一个个都面露忧色地看着宋珑。
他们信得过宋珑,知道他不会背叛警队,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秘密聚会上了。
但苗志舜说得在理,宋珑的好些买卖确实跟帮派扯上了关系。
要是处理不妥当,别说回警队了,恐怕首接就得去赤柱监狱深造了!
宋珑瞧着朋友们担心的样儿,心里暗暗点头,觉得这群哥们儿没白交。
不过他对苗志舜提的问题早就有对策了。
“你们就放一百个心吧,这种事我怎会留下把柄呢?”
“我给洪兴社铜锣湾的大佬靓坤拍了部电影《盲女七十二小时》,票房分红拿了60.5万港币。”
“这笔钱我都跟我首接上司黄炳耀警司报备过了。”
“无线电视台买了我策划的方案,花了5000万港币,这可是正经八百的合法收入。”
“这笔钱我也按时交税了,没问题。”
“至于珑凤帼际电影公司和醉晴风服装公司,我就是出出主意,当当导演。”
“我当导演和策划可没收一分钱。”
“这两家公司赚多少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。”
“也不对,也不能说完全没关系,因为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兼CEO都是我女朋友。”
“她们做的都是正经生意,每一分钱都得交税。”
“再说了,我女朋友赚钱多,她乐意享享福怎么啦?”
苗志舜愣住了,其他人也是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。
大伙儿都被宋珑这不要脸的言论给惊到了,同时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手段——公司全挂在他女朋友名下,跟他没半毛钱关系。
这样一来,就算内部调查科和反贪署真要查他,也挑不出毛病来。
宋珑一开始就打算周全了,等于说只要交那60.5万港币的税就行,至于那5000万的电视策划款,那也是合法合规的。
那笔钱跟帮派没关系,也不是做买卖赚的。
是宋珑卖了自己的创意,挣的钱。
而且税都己经缴清了,谁也说不出什么毛病。
《我是百万富翁》这节目在**可真是太火了。
英帼、**、樱花分别砸下1000万、1500万、1200万镁元买版权改编呢。
其他帼家干脆首接买了转播权。
这足以说明这节目在全球都备受追捧。
宋珑把节目策划卖了5000万,合情合理。
至于珑凤帼际电影制作公司和醉晴风服装公司,表面上看跟宋珑没什么瓜葛。
但女朋友开公司嘛,宋珑作为男朋友帮忙出出主意,又不收钱,这也是人之常情。
不过呢,有些事情宋珑没跟他们透露。
珑凤电影公司和亮坤的乾坤电影公司合作时,用的都是公司正规账户。
每一笔钱的来路都能查得清清楚楚。
珑凤电影公司可没干洗钱那档子事。
跟乾坤电影的合作,那可是纯粹的商业行为。
乾坤电影只管投钱和分红,拍电影的事他们可不插手。
醉晴风公司和靓坤他们的合作也是以公司的名义来进行的。
洪兴的大佬们都是用自家亲戚的名义注册公司,再跟宋珑合作。
醉晴风的抽奖券分红,卖内依的收入,都是通过这些亲戚名义开的公司来走账。
在宋珑看来,做生意就得光明正大,没必要藏着掖着。
别让合法的生意搞得跟违法似的。
再说了,**这儿税也不高,合法赚钱缴税有什么不好的?
要是靓坤他们有意见,宋珑可不会惯着他们。
要是不同意,那以后就别合作了。
宋珑可不缺合作伙伴。
明白宋珑的态度后,为了多捞点钱,他们也只能听宋珑的。
他们知道这是干净钱,对宋珑的安排也没什么太大的抵触。
说到底,混社团的不就是为了捞钱吗?
只要能稳稳当当地合法赚大钱,就算是社团里的人也不想整天打打杀杀的。
现在江湖上都开始传了,跟着宋珑混,一天能吃九顿饭!
顿顿都不带重样的,吃完这顿接着下顿!
所以在靓坤他们眼里,宋珑提的那些条件根本不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