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槐序平躺在床上,望着天花板,星星点点的光晕晃在眼前,搅拌着思绪。.l+a^n¨l_a?n-w-x¢..c~o?m¨
长久的静谧过后,彭愿摇摇头。
“咱这次是真栽了?”
江槐序依旧沉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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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端,南蔷还沉浸在收获了金牌家教的喜悦之中,第一次庆幸自己认识了他。
活得久了,还是会有好事发生。
她躺在床上抱紧枕头,点开了江槐序的朋友圈主页,没什么特别的,只有一些转发的公众号。
唯一特别的是他的签名。
——「What's past is prologue.」
南蔷查了一下,这句话出自莎士比亚戏剧《暴风雨》。
可以,这很江槐序。
她甚至可以脑补到他那副欠揍的嘴脸,「江槐序的“序”,是“一切过往,皆为序章”的“序”。」
想着想着,她的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,脸埋进枕头里。
朋友圈没什么好玩的,南蔷不甘心地继续在浏览器里搜索着他的名字。
「槐序,指夏日也。」
——明·杨慎《艺林伐山·槐序》。
原来他的名字是夏天的意思。
除了这些,南蔷还在网上看到了无数关于他的报道,附中高中保送名单的第一位,各种大大小小竞赛金牌的获得者,还有贴吧里为他盖起的千层表白高楼。
一路鲜花和掌声,金光闪闪到晃眼的履历。
南蔷第一次发现,原来他始终存在于她的想象里。
那个她想象里,抛弃她的亲爸的后儿子该有的形象。或许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富二代,或许是一个花天酒地的公子哥,又或许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,不认感情只认钱的无才无德阔少爷。~1/7/k^a^n¢w·e?n~x,u¨e..~c·o′m/
从来不是一个真实的人,而是一个虚幻的符号。
玩笑开得多了,连她自己都快相信了。
其实他们真的不熟。
其实她从来都没有真正认识过他。
其实他是比她想象中,离她更加遥远的一个人。
第13章 被陪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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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一大早,南蔷又来到了江家。
两个人在昨晚都各自经历了不同的心理斗争,今天再见面总有种说不出的别扭。
还是在那间他所谓的“秘密基地”。
南蔷进屋时,江槐序正在看书,他今天穿得很随意,上身一件黑色的运动服,拉链一直拉到顶,下巴藏进了领口,露出一双流畅又深邃的眉眼。
他单手举着书,一脸的漫不经心。
从封面的颜色来看,是昨天他在书店买的那本,旁边桌上还摆着两本毛姆的小说,也是新买的。
“你在看什么书呢?”南蔷好奇。
江槐序把书合上,朝南蔷晃了晃。
装订精美的黑色硬皮封面上,印着烫金的带刺玫瑰。
又是一本《夜莺与玫瑰》。
“我记得你家有一堆版本的《夜莺与玫瑰》呢,又买了一本?”南蔷有些惊讶,“没看出来你这么有情趣,不都是只有小孩儿才喜欢看这些不切实际的童话吗。”
“嗯。”被说是小孩,江槐序笑了笑,倒也没否认。
他低头看着封面上的烫金玫瑰,喉结滚了滚,一字一句,语气难得郑重:“不过童话从来不只是写给孩子的,而是为十八到八十岁之间孩童般的人所写。`n`e′w!t?i.a¨n,x_i-.^c*o′m!”
南蔷眨眨眼,被他猝不及防的认真逗笑了:“你怎么回事啊,这么文艺。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这儿写诗呢。”
“这不是我说的。”
江槐序勾唇,抬眼时又恢复了往常的散漫姿态,“这是王尔德说的,我借用一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