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总是先入为主地认为,他身上的味道应该都是血腥味,毕竟他一言不合就噶人。
呆坐了一会之后,觉得这样很不自在,想离开。
可司仲的手臂一直在她两侧,时不时因为按动手柄而颤动。
她刚想开口说她不玩了,司仲就把手柄塞到她手里:“刚那里过去了,你继续。”
她拿着手柄,想了想,还是继续玩。
司仲的手收了回去,可也没全收回去。
因为他的手摸上了她的腰肢,看似只是随意地放在她的腰上。
宁书总感觉手下一刻就要摸到不该摸的地方,心思全都放在了腰间的那两只手上,完全没把心思放在游戏里。
这狗东西,他是不是想吃她豆腐?宁书满脑子都是这个念头。
想着要是他真动手了,她要不要转身给他几拳,告诉他,她不好惹!
可他的手没动,他的头动了。
司仲突然把下巴搭在她的右肩上:“怎么这么不专心?在想什么呢?”
宁书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:“没、没想什么。”
司仲哼笑了一声:“如果觉得玩游戏没意思的话,我们要不玩点有意思的?”
这发情的语气,不妙,大不妙!
宁书可不会认为他说的“有意思的事”是什么正经的事,赶紧回答:“有意思,我喜欢玩游戏。”
然后她非常努力地给司仲展示自己有多喜欢,一副谁也不能阻挡她玩游戏的架势。
司仲看她突然变得这么积极,在她身后努力地憋笑。
逗她实在太有意思了,比逗兔子好玩多了。
他之前怎么就那么死心眼,抱着一只兔子就以为得到了全世界。
兔子根本就不能和她相提并论。
宁书被逼玩了一下午的游戏,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想再碰游戏了。
她以为逃得过下午,晚上就安全了,可没想到真正的难关在晚上。
晚饭过后,小蛮收拾好厨房就离开了。
宁书面临着要去哪里休息的问题,她还没开口问,司仲便开口:
“你的衣服小蛮都收拾到我房间的柜子里了,你赶紧去洗澡,今晚我们早点休息。”
喜欢在生存游戏被氪金大佬盯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