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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小说网 > 唐末:从一介书生到天下共主 > 第140章 琐事

第140章 琐事

二为投诚派,即永阳镇及以东,主动献土的地主,还有被李佑俘虏的乡勇(李勉所部)。第二次大规模分地时,这些人中有不少成为基层官员。

其三为陈留派,即以李邦华为首,众多近期归附李佑的读书人。

当然,目前还未产生矛盾,更没有所谓的派系斗争,只是各自往来较为密切罢了。

这是政权发展的必然趋势,若想根除派系,除非李佑手下全是毫无思想的傀儡。

古往今来,中外的任何政权都难以例外。

送张守义回去休息后,李佑慢悠悠地散步返回。

惜月正在教训新来的佣工,似乎是哪里坏了规矩。如今李佑院中,佣工已增加到六人,这也算是给官员们定了个标准。

来自乡下的官员,进城之后难免讲究排场。

就拿李佑的军务秘书黄顺德来说,如今家中已聘请了五个佣工,不敢比李佑家招得更多。

“大帅,查清楚了。”萧焕进来汇报工作。

李佑问道:“情况如何?”

“简直让人哭笑不得。”萧焕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。

萧焕如今不仅是智囊,同时主管大帅署的廉政司,专门负责监督进城官员的腐败问题。

黄顺德只是将妻儿接来,家中便聘请五个佣工,很快就遭到举报。萧焕不敢擅自调查,毕竟黄顺德是李佑的秘书,于是特地前来请示。

“直说无妨。”李佑招呼萧焕坐下喝茶。

萧焕灌了一口茶水,说道:“黄顺德此人,极其好面子。但他俸禄有限,又不敢贪污受贿,根本请不起这么多佣工。于是他便请些短工回家,每天只做一两个时辰的杂活,对外却炫耀说自己家中有五个佣人。”

这算什么事儿,钟点工也能算佣人?

李佑摇头叹息,真是烂泥扶不上墙。必须得敲打他一番,否则日后地盘扩大,黄顺德必定会成为大贪污犯。

若敲打之后他仍不知收敛,那就只能另换秘书了。

李佑问道:“这一个月来,查处了多少人?”

萧焕答道:“七个。府城这边五个,陈留县城两个。乡下没多少油水可贪,城里的银子却不少。贪污最多的有六十多贯,最少的也有八贯。”

“通报三县,让所有人都知晓,”李佑吩咐道,“贪污受贿二十贯以上者,没收夫妻二人的土地。贪污者罚去山里烧石灰、烧木炭,责令其妻尽快改嫁!”

此规定看似极为不人道,不仅惩治贪污者本人,还让其妻子改嫁。

但实则又极为仁慈,并未追查其父母、兄弟和儿女。要知道,在古代,贪污往往动辄连坐,不仅家人要受罚,就连邻居也会遭殃。

李佑又说:“贪污十贯以下者,没收一亩地,降职处理。贪污十贯到二十贯者,没收两亩地,降职处理。”

李佑如今不缺人才,遍地都是识字的读书人,缺的只是真正愿意听话的可用之才。

萧焕说道:“通报三县之后,想必能有效遏制贪腐之风。”

苏如兰端着果脯走出来:“萧先生吃些零嘴。”

“多谢夫人!”萧焕连忙起身。

“快请坐。”苏如兰微笑着说道。

文武高层对这位夫人都极为敬重,不仅李佑毫无架子,夫人也同样大方得体。

苏如兰还在联络小红、小翠,为尚未成亲的高层人员,张罗着寻觅合适的对象。

苏如兰笑着说:“我听说,黄知县(黄顺甫)接手了一个和离案子?”

“也算不上和离,”萧焕解释道,“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妾室,经常遭到正妻虐待。前几日逃了出来,跑到县衙喊冤,还说想加入宣教团。”

苏如兰问道:“黄知县是如何判的?”

萧焕说道:“以违令蓄养家奴之罪,判罚大户五贯钱。不仅准许这小妾自立门户,还让大户赔偿小妾十贯白银。”

唐朝法律早有规定,平民若无特殊情况不得纳妾,只有年满四十且无子,为延续香火,才可合法纳妾一名。

即便是宗室也有规定,郡王(及世子)级别的,年满二十五岁且无子,才可合法纳妾两名。三十岁还无子嗣,郡王(及世子)可纳妾四名。作为郡王,四个妾便是上限。

李佑其实无需制定太多新规矩,严格依照唐朝律法治理即可。

他的地盘里没有宗室,也不承认唐朝官职,因此小妾只要愿意,到官府告状一告一个准。因为肯定全是非法纳妾!

告赢一个,必然会有第二个、第三个,如今全城的大户,都不准小妾独自出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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