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。
从下个休赛期开始,联盟将会有一项新的条款,条款的具体内容是:达到一定要求的新秀球员,他的第二份合同最高可以占到球队工资帽的30%。
而具体的要求有四项,只要达到其中之一就可以了。
一是在新秀合同期内当选常规赛mvp!
二是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阵容!
三是两次入选最佳阵容!
四是拿到总决赛fmvp!
而在媒体的宣传中,这项新的条款有了一个新的名字:郑阳条款!
因为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,这项条款就是专门为了郑阳而设立的。
不过这些要求倒是真严苛啊,常规赛mvp,两次全明星首发,两次入选最佳阵容,拿到总决赛mvp……
能在新秀合同期内达到这种成就的球员,可以说是寥寥无几。
那为什么联盟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发布这么一条新条款呢?
幕后的主要推动者是大卫.斯特恩。
小牛队的事情大卫.斯特恩也一直都在关注,他也在纳闷怎么上个赛季小牛队还好好的,都拿总冠军了,现在突然就发生这么大的矛盾。
不过他并不是很关心最终的结果,无论郑阳是否会继续留在达拉斯小牛队,对他来说都无所谓。
让郑阳去其它球队,当真正的球队老大,也是一个不错的故事。
而且到时候还能利用他跟小牛队的恩怨情仇来大做文章。
拿詹姆斯来给郑阳当背景板目前应该是够不上了,毕竟骑士队新赛季能不能进入季后赛还是个问题。
让诺维茨基来成为这个背景板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,毕竟两人的恩怨有了,诺维茨基的实力也够得上。
不过这是后话了,目前郑阳跟小牛队的恩怨情仇大卫.斯特恩并不想插入,让他们闹一闹也挺好的。
正好帮助郑阳再提高一下知名度。
不过这件事倒是让大卫.斯特恩想起了另外一件事,就是郑阳的续约问题。
这个年轻人在新秀合同期里表现得这么好,大卫.斯特恩觉得他应该出台一些政策或者条款来帮助他得到更多的利益。
这也能起到一个标杆作用,让其它年轻人有更多的动力去好好打球。
思来想去,大卫.斯特恩就想出了这个所谓的郑阳条款,商业联盟嘛,搞太多虚的没意义,让他们多赚点钱才是真的。
因此他就公布了这项新的条款!
……
当郑阳看到这个新条款的时候,他也是愣了一下,这不就是原历史里的罗斯条款嘛。
原历史里,自2010年开始,nba抱团风气盛行,联盟为了保护母队的利益,专门为刚进入nba的新秀球员出台了一个条款。
该条款保证了只要新秀球员达到一定的要求,那他们就能够签下更大的合同。
如此一来,母队可以更好地用顶薪来吸引住那些优质的年轻球员,以防止自己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联盟“新星”流失到其他球队,从而形成抱团的“不良”风气。
由于罗斯是当时联盟里唯一一个符合这个条款的球员,因此这个条款也被称之为罗斯条款。
不过,虽然德里克-罗斯是第一个符合“罗斯条款”的nba球员,但他却不是该条款的第一位受益者,遗憾就在于他进入nba的时间比凯文-杜兰特来得晚。
因此杜兰特比罗斯提前享受到了新条款带来的好处。
而现在郑阳却是成了这个条款的代言人,因为他目前他不仅符合这个条款的第二项,还符合了第四项。
大家都看得出来,这是联盟为了激励他而特意设立的奖项,当然,也是为了激励其它年轻人。
不过这个条款跟原历史里的罗斯条款还是略有不同的,因为原历史里的罗斯条款并没有第四条标准,也就是没有fmvp那个标准。
原因当然不是因为在新秀合同期内拿到fmvp的含金量比其它几个奖项低,相反,是因为难度比其它几个的难度都要大。
因为争冠球队是很难拿到高顺位签的,而低顺位球员实力潜力都一般,在这样的争冠球队里是很难捞到出场机会的。
更别提发挥出色,最终帮助球队进入总决赛,拿下fmvp了。
而普通球队的高顺位球员,虽然有足够的机会去成长,但是毕竟是在成长期,他们的进步速度是很难帮助他们在新秀合同期内打进总决赛,拿下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