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班最有种的男人!”
热闹散去,只留一片温热的光芒,洒在地上,以及残余的几声轻笑。
回到教室以后,陈启鹏才开始有时间来分析自己身上的变化。
今天的对决,并不是他的篮球技术很强,完全就是因为身体素质增强了好几个档次。
跳得更高,速度更快,力量更强。
之前投的那个三分,完全是力量太足,还没有适应,所以篮球才会越过篮板飞出去。
自己自重生以来,一直好吃懒做,还没有运动过,没想到今天倒是来了个惊喜。
但这怕也未必是好事吧?
如果说,智商的提高他还可以当作是灵魂的融合引起的,但身体素质的猛然提升就让他忐忑起来。
“老爷爷?”他在心里呼唤道。
没有反应!
“系统?”
“面板?”
都没有反应!
这让陈启鹏心里稍微宽慰了一下,没有外挂,应该就不会是“天命之子”了吧?
“当什么都不能当舔狗,做什么都不能做天命之子!”
这才是陈启鹏的感悟,之前他怕刘正理解不了天命之子的含义,才将他改为跟屁虫。
天命之子,有着拯救世界的任务,日常中还得要当好人,到处路见不平。
不是在行侠仗义就是在救死扶伤的路上,完全就是一个救火队长,累不累啊。
有那时间喝喝茶,逗一逗小女生,它不香吗?
我还是享受我的摆烂人生,躺平它不安逸吗?
至于智商和身体素质的提升,我相信,它指定是穿越福利。
两世的融合,貌似可以解释得通。
对,就是这样子,也只能是这样子!
想到这里陈启鹏又突然感慨起来,反思重生以来,自己的行径,会不会显得太过幼稚。
总感觉少年心性太过强烈,自己三十年的岁月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。
怎么一回到青春少年时期反而性格跳脱起来。
不行,得收敛一些,亿万富翁给人的形象应该是内涵而深沉!
想到这里,他微翘的嘴角收了回去,面容变得严肃而冷淡。
这十分丰富的面容变化,恰巧被葛彦汝看在了眼里,她只觉得陈启鹏不会抽风了吧?